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您与绿狗网站(www.lvgou.com)所有者北京市律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狗”)之间就绿狗为您提供【公司注册】居间服务所订立的契约,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同意本协议并在绿狗网站支付服务费成功后,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居间事项
1.1由绿狗为您居间介绍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者”)。
1.2绿狗有权通过绿狗网网站替服务者先行收取服务费,待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全部完成后,由绿狗再行支付给服务者。
1.3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绿狗有义务监督服务者的服务,确保服务者按照绿狗网站上的要求完成相应的服务。
2.您的权利义务
2.1您同意由绿狗居间介绍具有合法资质的服务者为您办理【公司注册】服务。
2.2您应如实告知绿狗与公司注册业务有关的事实情况,不得捏造或者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2.3您应及时配合绿狗的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文件,以及为绿狗办理公司注册事务提供工作上的便利;
2.4您有权随时了解【公司注册】事项的实际进度。
2.5您不得要求绿狗及服务者从事任何违反职业道德或者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宜。
2.6您需承担向工商、税务、技监等机关缴纳的有关费用;或者由您提供经费,由绿狗代为缴纳。
2.7因您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后果,绿狗无责任。
2.8如您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后,需要重新核名、更换股东的,您应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200元/每次。
2.9您应及时按照约定向绿狗支付服务费用。
3.绿狗的权利义务
3.1绿狗有义务替您选择合适的服务者以谨慎、勤勉、尽职的原则和合法途径进行申请注册活动,并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3.2绿狗有权替服务者向您收取服务费。
3.3绿狗为您选择的服务者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代理程序和方法,协助您完善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应有的证件。
3.4服务者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您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您认可服务者撰写的材料符合您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您承担,与绿狗及服务者均无关。
3.5当服务者严重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绿狗网站的服务承诺时,您有权终止本协议。
4.服务费的支付
4.1通过绿狗网站所提供的线上支付工具(支付宝或网银)进行支付。
4.2如因特殊情况,您无法完成在线支付,也可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市律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
银行账号:1100 6097 3018 0100 71974
4.3当服务者完成全部【公司注册】服务,并经您确认无误后,由绿狗将服务费用转付给服务者。
4.4当服务者完成服务后 ,绿狗网可根据您的申请需求为您开具发票,并免费快递给您。发票由两部分组成,分别由服务商和绿狗开具。您应提供准确的开具发票所需的信息,因您提交的信息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需重新为您开具发票,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如需快递的,由您承担相应的快递费用。
5.保密条款及利益冲突
绿狗及服务者对您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不得私自泄露或者向第三人透露。
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相关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7.其他
7.1当您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在绿狗网站上支付服务费成功后,即表示您与绿狗网、服务者之间就本协议内容已达成完全一致,已确认由绿狗网为您选择服务者开始为您提供服务,本协议即时生效。
7.2本协议于本协议项下全部服务事宜完成之日终止。
8.1 客户成功支付后,绿狗未开启服务,客户申请退款全额退款。
8.2 开启服务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扣款:
1)工商注册类:服务人员按客户要求为进行企业核名的,网登通过的,按总金额20%比例扣除;
注:上海地区客户提供的字号核准的,如放弃,要求再次核名的,需重新下单再支付790元。
2)代理记账:退款金额=订单总金额-服务月数*单月金额-订单总额20%。
3)开启服务应当以实际报税日期计算,即地税报道后获取报税密码的当月起,或国税报道购买CA证书的当月起,两者开启其一即开始纳入服务计算期。
4)商标注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解答和查询相应商标后,风险巨大,不建议继续进行的扣除咨询费60元。
5)其他产品(待补充)
8.3 以下情况,不予退款:
1)工商注册类:
交件成功的不予退款。
刻章完毕的不予退款。
地址配置上传成功的不予退款。
2)财税类:
银行开户:银行受理成功的不予退款。
税务报道:地税或国税之一办理完毕的,不予退款。
如退款金额小于订单总额20%的,不予退款。
3)商标类:
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寄送给律师并签收的,不予退款,以快递签收信息为准。
商标转让申请材料寄送给律师并签收的,不予退款,以快递签收信息为准。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材料寄送给律师并签收的,不予退款,以快递签收信息为准。
商标异议申请材料寄送给律师并签收的,不予退款,以快递签收信息为准。
商标代持中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寄送给律师并签收的,不予退款,以快递签收信息为准。
1.被邀请人成功下单且订单金额≥780元,即可得100元优惠券
2.被邀请人成功下单且订单金额≥3000,即可得200元优惠券
3.优惠券不能用于购买文字问律师、电话问律师和社保代缴产品,
4.活动期间的产品不支持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