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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店卖出两万部假三星,店家客服一并入狱

你买过水货吗?尤其是电子产品。你看见淘宝上销量几千几万,好评无数的商品会放下戒备,相信那是正品吗?

非也!最高院刚发布的一批指导性案例中,就有一例网店假冒注册商标,非法销售三星手机20000多部!!说不定你正用着的手机就是这家店卖的。

案情简介:

2013年11月,郭明升通过网络中介购买到一个淘宝店铺,并改名为“三星数码专柜”,然后从深圳某手机市场批发假冒的三星手机裸机及配件进行组装,并通过网店进行“正品行货”宣传,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公开销售,其同伙郭明锋负责该网店的客服工作及客服人员的管理,孙淑标负责假三星裸机及配件的进货、包装及联系快递公司发货。据检察机关核实,至20146月这家网店共计销售假冒的三星手机20000余部,销售金额2000余万元,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这三人对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擅自使用“SΛMSUNG”商标,组装假冒三星手机,并通过淘宝网店进行销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非法经营额、非法获利提出异议,辩解称其淘宝网店存在雇人刷信誉的行为,真实交易只有10000多部。

为了逃避更重的处罚,明晃晃的承认了刷信誉欺骗消费者的恶劣行径,如此说法能在法庭上站住脚?法官会认吗?

当然不!在我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应当综合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网络销售电子数据、被告人银行账户往来记录、送货单、快递公司电脑系统记录、被告人等所作记账等证据认定。这时候被告人辩解称网络销售记录存在刷信誉的不真实交易,但又不能提供证据证实的,法官对其辩解不予采纳。

这三人坐享其成, 销售假冒伪劣手机挣了两百多万,将受到法律何种制裁呢?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98日作出此案刑事判决,以郭明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孙淑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郭明锋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犯罪分子固然可恶,话说回来,也是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才给了罪犯这种机会,现在生活手机多重要啊,正常一个手机要用两到三年,多几十几百块就能在官方渠道放心购买,为什么要贪图不明网店的小优惠呢?

另外,任何企业都一定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要不然,你多年辛苦研发,斥巨资打广告的某款产品刚受大众认可,势要大挣一笔的时候,市场上就会流传着形形色色的假冒伪劣,花你建设品牌百分之一都不用的时间就能坏你信誉,到时候拿不出商标、专利,维权可就艰难了!